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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冷联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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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请问零售连锁总部冷藏药品能在冷藏箱中储存而不设冷库吗?
答:不可以。按新版GSP要求,连锁总部应按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管理,而批发企业要求,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企业一定要要设冷库的。
16、请问公司总部与下属非法人分支机构能否共用冷库与冷藏运输车?
答:按照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17、请问按新版GSP相关内容的理解,现在只是对冷链药品的运输有温度控制要求,那么阴凉药品的运输有没有温度控制的要求?
答:目前只对冷链药品运输有温度要求,其它药品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输,但仍要控制运输时限。
18、请问按新版GSP要求,冷库还需要进行湿度的监控吗?
答:需要监控。
19、冷链运输每个保温箱都要放温度记录仪吗?对于经过验证的批量保温箱在运输中只在几个保温箱中放温度记录仪是否可以?
20、面积较小的库房(50平方米以下)或冷藏车是否可以只安装一个温湿度自动记录仪?
答:按照新版GSP附录《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三条 药品库房或仓间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及位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一独立的药品库房或仓间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
(二)平面仓库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3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300平方米至少增加1个测点终端,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计算。
平面仓库测点终端安装的位置,不得低于药品货架或药品堆码垛高度的2/3位置。
(三)高架仓库或全自动立体仓库的货架层高在4.5米至8米之间的,每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安装4个测点终端,每增加300平方米至少增加2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在货架上、下位置;货架层高在8米以上的,每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安装6个测点终端,每增加300平方米至少增加3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在货架的上、中、下位置;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计算。
高架仓库或全自动立体仓库上层测点终端安装的位置,不得低于最上层货架存放药品的最高位置。
(四)储存冷藏、冷冻药品仓库测点终端的安装数量,须符合本条上述的各项要求,其安装数量按每100平方米面积计算。
“第十四条 每台独立的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车辆或车厢,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不得少于2个。车厢容积超过20立方米的,每增加20立方米至少增加1个测点终端,不足20立方米的按20立方米计算。”所以至少要安装2个温湿度测点终端。
21、请问多个常温库房,可以共用待验区、退货区、发货区等区域吗?
答:原则上如果库房内药品处于同一管理级别是可以共用的。对于温度控制或安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要在其相应的要专库或专柜内设上述区域,不得与普通药品共用。
22、请问发货区和待验区按常温库设置行不?那如果不行,那么发货区也要分阴凉和常温分别存放吗?
答:待验区和发货区必须按药品具体储存条件要求和安全特性进行设置,不得全部设在常温库。各库房发出的货也要按上述要求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