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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储存要求》WS 399-2012(2)

时间:2014-03-18 10:28 作者:冷联 点击:

4 血液储存设施

4.1 血液存放区

4.1.1  血液存放区连续储存血液≥24 h时,应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

4.1.2 血液存放区的空间应满足整洁、卫生和隔离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盗、防鼠等安全设施。

4.1.3 血液存放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光源。

4.1.4 血液存放区应分别设置待检测血液隔离存放区、合格血液存放区和报废血液隔离存放区,标识清晰、明确。

4.1.5 血液和血液成分应储存于专用的血液储存设备。

4.1.6 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

4.1.7 监控血液储存设备的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有24 h连续温度监测电子记录。

4.2 血液储存温度的监控

4.2.1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人工监控时,应至少每4h监测记录温度1次。

4.2.2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时,应至少每日人工记录温度2次,2次记录间隔8h以上。

4.2.3 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监控记录至少应保存到血液发出后1年,以保证可追溯性。

5 全血与去白细胞全血

5.1 全血

5.1.1  储存温度:2℃~6℃。(北京冷联血液冷库

5.1.2 保存期:含ACD-B、CPD血液保存液的全血保存期为21 d;含CPDA-1(含腺嘌呤)血液保存液的全血保存期35 d。使用其他血液保存液时,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期执行。

5.2 去白细胞全血

5.2.1 储存温度:2℃~6℃。

5.2.2 保存期:同5.1.2。

5.2.3 去白细胞全血应在血液采集后48 h内去除白细胞。

6 红细胞

6.1  浓缩红细胞

6.1.1  储存温度:2℃~6℃。

6.1.2 保存期:同5.1.2。

6.2 去白细胞浓缩红细胞

6.2.1 储存温度:2℃~6℃。

6.2.2 保存期:同5.1.2。

9.1 6.3 悬浮红细胞

6.3.1  储存温度: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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